简讯:文网文许可证_关于文网文许可证简介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4-06 05:40:20


(资料图片)

1、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2、 自2010年8月1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已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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