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全球观焦点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4-07 12:17:37
一、

车祸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车祸调解的注意事项有:


(相关资料图)

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4.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找法网提醒您,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二、

发生车祸如何调解赔偿

发生车祸调解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一般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

交通事故调解书协议书里需要写金额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协议书里要写赔偿的项目和金额。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93条的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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